为了更好的向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正确处理交易事项,避免出现交易纠纷,保证交易安全,维护合作双方的正当利益,请您花一分钟的时间认真阅读以下相关服务条款。
1、本公司负有诚信经营,公平买卖,保护顾客合法利益的责任与义务。
2、本公司商品均为高品质商品,做工精致,质量保证,谢绝比价不比质。
3、顾客在购买商品前应先认真考虑、对照商品实物图片和文字。
4、对有瑕疵的商品,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本公司一律无条件接受更换。
5、本公司发出的商品均经过严格检查,保证向顾客发送的高质量的商品。
6、如顾客在收到商品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先检查商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果包装没问题,应该及时与本公司联系,并说明商品质量情况(最好先把商品的情况用相机拍下后向本公司出示)
7、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必须在商品签收后两天内及时与本公司联系,逾期恕不受理。
8、顾客在与本公司确认可以更换商品以后,应在确认后三日内及时将商品发回本公司,超过这一期限恕不受理。
9、对不经与本公司联系或确认即向本公司发回商品的情况下,本公司拒不签收。
10、对查实为商品本身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无条件向顾客更换同一款式的商品,若遇缺货的情况,本公司将与顾客及时联系,再确定更换同一价位款式相近的商品。
11、本公司除了货不对版的原因外,一概拒绝退款。若部分顾客在购买商品后反悔或发现并没有其想像中那么理想,在收到商品后就提出退款要求的,本公司恕不接受。对恶意进行反复退款的客户,本公司将进行投诉乃至诉诸法律。
12、商品更换后的邮费本公司承担,但商品退回给本公司时的邮费由客户承担。
13、本公司收到退回的商品经检查确认为本公司的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后,24小时内安排重新发货。
14、顾客在收到商品时应及时向本公司确认收货,对收到货后恶意延长收货时间迟迟不确认收货的,一律给予投诉,情节严重将诉诸法律。
15、交易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拒绝一切恶意磋商,在购买商品时请不要损害本公司和其他商户的利益,不得侵害本公司合法权利。
16、买卖双方解决交易纠纷,以本条款为准则。
17、本条款符合我国现行《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事法律和国家相关珠宝首饰的规定,为了保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和确保交易行为的有效进行,本公司制定本条款,与本公司《网络代理商章程》配套同步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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